辽宁广吉顺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1万吨高端合成树脂系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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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吉顺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已委托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11万吨高端合成树脂系列项目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现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1万吨高端合成树脂系列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约20251.7 m2,建筑面积9110 m2,项目新建7万吨/年酚醛树脂装置、2万吨/年呋喃树脂装置、1万吨/年固化剂装置、1万吨/年树脂粉装置,新建750m2甲类库房1座,1632m2 丙类库房1座,污水处理车间1座,3座1000m?甲醛储罐、3座1000m?苯酚储罐、2座1000m?糠醛储罐利用厂区现有储罐,项目动力车间、控制室、消防水罐、循环水池、事故水池以及初期雨水池、生产辅助用房以及综合楼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酚醛树脂70000t、呋喃树脂20000t、固化剂10000t、树脂粉10000 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广吉顺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佟宇
邮箱:guangjishun@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沈阳化工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辽东路8号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24-85869294
邮箱:38658647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辽宁广吉顺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