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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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的规定,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名称
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20000万元在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建设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包括:电子级碳酸乙烯酯5万吨/年、工业级碳酸乙烯酯5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以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配套环保工程、风险防范措施等。
四、公示内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0vba9QrA9fgV2iuoRpHbQ?pwd=fgg8
提取码:fgg8
1、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全文,见附件1
2、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2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学校、居民及其他组织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联系人:丁继宇,
电话:13470528881
七、环评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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